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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决策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和重要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度和公信力,更好地指导各级各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需及时制定并动态调整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安徽观知天下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评估研究组根据政策文件要求,对近年来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整理出一批优秀案例以供参考学习。
一、政策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要求,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
此外,部分省市也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文件,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发布做出更明确的规定。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39号),要求细化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并将公开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责任人。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2021〕21号),要求强化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网页版标准目录的入口,并通过超链接等方式,实现公开内容的一键查阅,便利公众通过标准目录进行公开信息的直接检索和查看。
二、优秀案例选登
1.固原市人民政府
固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全面,完整包含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
2.武汉市人民政府
武汉市人民政府设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栏目,集中发布各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且公开责任主体明确到责任处室,公开渠道明确到公开平台具体栏目。
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徐汇区发改委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公开事项链接至具体栏目,实现公开内容的一键查阅。
三、工作建议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是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各级各部门应以工作实际为原则,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全面梳理公开事项,明确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公开标准,确保目录的全面准确。
2.推动实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各责任主体应严格依据目录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信息的动态更新发布,公开内容、时限、方式、渠道等要与目录要求相匹配,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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