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观知天下 — — 值得信赖的政企第三方服务机构
研究报告(第五期)| 世界银行宜商环境评估分析与应对策略
发布时间:2023-03-15 18:15:00        阅读次数:

点击下方红色字体查看官方发布 ⇩

研究报告(第五期)| 世界银行宜商环境评估分析与应对策略

2021年9月,世界银行决定终止运营营商环境(DB)数据及报告。2022年2月,世界银行发布了新的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宜商环境项目的前期概念说明,2022年6月开始试行宜商环境(BEE),于2023年1月起正式运营,预计在2023年最后3个月内发布首份BEE报告。此前,至2020年世界银行共发布17份DB年度报告,涵盖全球191个经济体。基于DB报告强大的影响力,全球100多个经济体先后实施了数千项营商环境制度改革措施。因此BEE报告也必将广受瞩目,本文通过世界银行BEE、DB与国内营商环境对比,聚焦BEE指标深入分析,为国内营商环境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对宜商环境企业准入指标展开具体分析。

一、世行宜商环境与营商环境变化分析

评价指标内涵及外延进一步拓展。BEE增加了数字技术、环境可持续这两个具有跨领域特征的指标,说明BEE评价的重点将会在数字技术的应用和环保、可持续发展等方面。BEE在企业准入指标增加了监管质量、数字公共服务应用和信息透明度等内容。将办理施工许可和登记财产并入经营场所指标。获得电力指标拓展成为公用事业连接指标。“获得信贷”指标拓展成为“金融服务”指标。新设市场竞争指标作为重要评估指标,类似于国内政府采购指标。在指标设计上,BEE所有一级指标都包括监督框架、公共服务、整体效率三个维度,不对案例研究做严格限制,可以揭示更能代表经济的信息。

评估方法更加完善。BEE项目不仅要收集法律法规的信息,还将收集实际执行情况的信息。BEE项目主要使用两种数据收集方式,包括专家咨询和企业调查。专家咨询是指从定期处理相关法律安排、公共服务,提供服务的机构内专家处收集数据;企业调查是指从代表性企业中收集数据,使数据更接近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确保企业经营的感受更为直接地传导至评估结果;此外,BEE项目还将使用案头研究(即阅读法律/法规、检查公共网站上的相关内容)和官方数据(即来自登记处、法院和其他机关的行政统计数据)两种方式来验证数据的准确性。

二、世行宜商环境与国内营商环境对比分析

国内营商环境评估在保留和丰富国际同行的评价指标基础上,融入中国改革的时代要求和地方特色,从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反映城市投资吸引力、体现城市高质量发展水平三个维度构建三维立体的评价指标体系。我国的指标体系共有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87个。一级指标中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共设计了15个指标;围绕城市投资和高质量发展设置了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包容普惠创新3项指标。

对比世界银行宜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BEE大部分指标与中国营商环境评价的整体趋势吻合。相同或类似的指标有经营场所、公用服务连接、纳税、促进市场竞争、办理破产5项指标。宜商环境评估指标中经营场所涉及的不动产登记、办理建筑许可与我国营商环境评估指标相同,但增加了环保等相关的内涵;公用服务连接涉及的用电用水部分与我国营商环境评估指标相同,但增加了可靠的互联网、用电安全、双碳等评价内容;促进市场竞争指标涉及的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指标,与我国评估指标相同。此外,我国营商环境的劳动力市场监管、获得信贷等指标在宜商环境劳工、金融服务等相关指标中也有所体现。

三、应对世行宜商环境评估对策建议

BEE加强了对政府公共服务、企业感受和政策落地等方面的考察,其中数字赋能和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导向也更加突出,为国内下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了方向。

加强相关部门联动合力。根据BEE指标的变化,探索调整现有营商环境领导机构的管理体系,在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指标方面建立全面的统筹机制来统筹水电网相关部门;推动办理建筑许可、登记财产等相关部门,协同推进优化。

提升政策落地执行效率。很多政策在执行中存在“以文件执行文件”,地方对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缺乏独立的市场主体来统一协调和落实政策实施的问题,导致政策最终留在纸面,留在形式上,因此需要开展营商政策全流程动态评估,建立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监督-完善”全流程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基于企业感受的营商环境政策效果评估,及时根据政策落实效果和市场主体反馈进行优化调整,有序推进营商环境政策更新迭代。

提升营商环境数字化水平。BEE体系在每个评估指标中引入数字技术应用评价内容,以营商环境考核方式的变化来看,未来营商环境将趋向于考核数字化建设程度。因此需要加强电子政务、在线服务、智慧政务等系统和平台建设,加强各类信息系统之间的统筹建设,进一步推进数字技术和信息手段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广泛运用,破除“数据烟囱”“信息孤岛”,推动迭代升级、智能便捷,整体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

四、宜商环境单项指标分析——企业准入篇

作为企业开办和准营的首要步骤,企业准入仍是宜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中的一项关键内容,企业准入篇将围绕指标设计、评价内容、评价对象、数据收集方法等方面对企业准入单项指标展开分析。

指标设计遵循统一框架。根据世行2022年发布的概念性文件,新的BEE评价体系对每个一级指标的设计都将统一按照监管框架、公共服务、整体效率三个维度来制定。BEE企业准入指标按照框架,设计了企业准入的监管质量、数字公共服务和信息透明度、企业准入的效率三项二级指标。

评价内容增加企业准入的监管质量、数字公共服务和信息透明度。与DB开办企业相比,企业准入将涵盖新的领域。

●企业准入的监管质量是第一个新领域

需要采集的是企业准入监管框架中的良好做法和准入限制两方面内容。

企业准入监管框架中的良好做法需要评估监管框架中是否有好的做法为企业创办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可以是企业在开办和准营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性检查和预防机制,如为了避免欺诈活动或企业身份盗用,必须对企业名称或企业家身份进行强制性验证。BEE指标还将评估是否允许为企业开办申请人提供简单的注册表格,而不需要寻求中介机构的帮助。允许企业开办申请人在线提交企业注册机构要求提供的材料,实现在线自动验证,降低成本。还评价了公司税务登记的便利性。另一个方面,在企业注册过程中,要求登记受益所有人信息,并对受益所有人的身份信息进行验证,从而确保(企业)信息公开透明,并防止滥用企业进行洗钱或其他非法活动。监管框架中还必须明确相应的规则和期限,要求企业在公司名称、股东信息或受益所有权信息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在企业注册机构进行更新登记。

企业准入监管框架中的限制因素需要评估对内资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进入市场的限制因素。对内资私营企业的限制因素可以是一般性限制因素,也可以是特定限制因素。一般限制因素是所有企业家都可能面临的一些限制,如最低注册资本金、最低教育或培训水平,或获得特定的许可证等。特定限制因素是对特定环境影响或风险等级的活动进行的限制。包括当特定社会人口群体的企业家想要开设银行账户或开创公司时,会面临额外的限制;私营企业家要进入特定的行业,需要从特定的部门办理专营许可的限制;一些特定的行业会对内资私营资本和股权的进入进行的限制,如能源、媒体、电信等领域。对外资企业的限制,既包括适用于内资私营企业的一般限制,还包括一些特定的限制,如对外资企业所有权或股息分配方面的限制;需满足针对外国人发放一般投资者许可证等额外要求的限制;一些特定的行业对外资企业资本和股权进入的限制,如能源、媒体、电信等领域。

●数字公共服务和信息透明度是企业准入的第二个新领域

需要采集企业注册和准营在线办理服务的可用性(availability),企业注册和准营在线办理服务的互操作性(interoperability),在线信息的可用性和信息的透明度三方面内容。

企业注册和准营的在线服务的可用性,主要评价企业注册和准营企业注册登记部门及相关机构在线办事平台各项功能的可用性,如企业自动核名、企业注册全过程在线申报、电子支付、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及对实际收益所有人信息进行电子备案等。在满足这些功能的基础上,还考察是否将各种登记程序集成办理,是否还集成了环境影响许可。例如,系统中允许对环境影响低或可忽略不计的项目,可以直接提供简版的环境影响通告,并集成了相关的功能。

企业注册和准营服务的互操作性需要评估各相关机构之间数据交互系统的可用性,包括企业开办过程中涉及到的企业注册机构、税务管理机构、社会保障机构等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此外,还考虑与某些私营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如给企业开设银行账户的银行机构等。通过各相关机构之间的数据共享,可以降低产生错误的风险,也可以避免向多个不同机构提交相同的信息。

在线信息的可用性和信息的透明度需要评估企业注册机构在线发布信息的可获得性和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的透明度。如企业注册机构是否向公众公开了企业名称、董事姓名、股东姓名、年度财务报表等信息。同时还将评估企业初创和准营时所需费用、要求和文件等是否能在网上轻松获取。此外,它还网上公开了企业开办的一般性统计数据和按性别分类的统计数据。

●企业准入的效率是DB和BEE均需评估的指标

BEE中的效率是指企业家为建立和正式运营一家公司而必须完成的不同步骤所需的时间和成本,这些步骤包括公司名称验证、公司注册、税务注册、雇主和雇员注册。如果部分经济体有特别的程序要求,如需要一般经营许可证、市政登记、第三方参与、会计账簿登记等,所需要的时间和成本也将计算在内。

评价对象范围延伸至外资企业。在DB中小企业的基础上,BEE扩大了评价对象的范围,新增了国内私营的大型企业和国外私营企业。在企业准入的监管质量指标中,对于企业准入限制的考量,不仅考量法律要求的对内资私营企业开办的规定,还会考量对该地区外资企业初创时相关规定的限制。

数据收集方法更加全面均衡。对于企业准入指标也将使用专家咨询和企业调查两种数据收集方法。专家咨询的收集方式贯穿企业准入指标对应的各项二级指标,对于企业准入的监管质量指标评估内容,评价时可以通过咨询熟悉企业准入监管质量的律师、公证人处收集,并通过案头研究加以证实。对于数字公共服务和信息透明度指标评估内容,需通过对所有参与过企业创办全过程的专家进行咨询来收集,并根据企业注册处的行政数据加以证实。对于企业准入的效率指标的评估内容,评价时需要从熟悉企业注册流程的专业人士处收集。同时该项指标还将考虑在企业家创业时必须与其互动的机构名单上收集数据的可能性。为了收集时间和成本数据,还需确定公司的法律类型、规模、所有权结构和活动部门的具体参数,以限制数据收集的范围,确保数据的可比性。

综合以上对企业准入单项指标的分析,得出世行宜商环境评价体系指标设计、评价内容、评价对象及数据收集方法都将更加全面均衡。与国内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相比,在企业准入指标中存在不同的是,宜商环境关于在线信息的可用性和信息的透明度方面,可能会对企业是否公开年度财务报表及网上是否公开了企业开办时按性别分类的统计数据等进行评估,而国内评价中未涉及到这些内容。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在此,随时随地联系我们。

公司邮箱

  • 邮箱:180272808@qq.com
  • 传真:0551-68999744

公司地址

  • 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与科学大道交口
    信达银信广场B座3F

联系电话

  • 座机:0551-68999744
  • 手机:15905511987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扫一扫二维码
关注观知天下官方微信